恒勃股份(301225)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 1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