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30072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经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1 (四)具有规范和完善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及健全的内部基 础管理制度; (五)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审计 工作任务;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条件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