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00206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和《浙江 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 1 —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后的六个月 之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情形时,临时 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