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科(0020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1.统一表述规范。将"部分阿拉伯数字"统一调整为"中文数字"表述; 2.格式与序号优化。包括但不限于删减、新增条款后同步调整章节序号、 条款序号及援引序号,优化标点符号,调整不影响条款实质含义的表述等。 — 2 — — 1 — | 董事会对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 | 选; | | --- | --- | | 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委员会的建议及未采 | (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 | | 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 核并提出建议。 | | 除上述内容外,委员会会议还可以讨论职权范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 | | 围内且列明于会议通知中的任何事项。 | 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建 | | | 议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 | | 除上述内容外,提名委员会会议还可以讨论职 | | | 权范围内且列明于会议通知中的任何事项。 | | 第十六条 委员需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 | | | 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 | | | 时,应在不迟于会议表决前向会议主持人提交符合 | | | 本条要求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