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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科(00206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 职责是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 1 — 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