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600268) - 国电南自: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SACSAC(SH:600268)2025-10-29 08:50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HH(NANJING) LAW FIRM 关 于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 之 法律意见书 德和衡证律(2025)第【1025】号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紫东路 1 号紫东国际创意园 A1 幢 3 层 Tel: (+86.25) 68756868 邮编:210046 www.deheng.com.cn BEIJING DHH(NANJING) LAW FIRM 致;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电南京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南自"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