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60310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定,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 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