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6009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MYLMYL(SH:600993)2025-10-29 09:1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审计监控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门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指导和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 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到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 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 至第四条规定增补新委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办公室,主要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