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6031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规范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尚未公开并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的有 关信息。 第三条 适用于本制度的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各分公司的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 (四)公司派驻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其他有可能接触到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 够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