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60319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明确相关权利义务,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以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 理,涵盖因任期届满、辞任、解聘、罢免、丧失任职资格或其他原 因导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终止情形。 (一)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 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