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60319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负责,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司依据本制度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 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的事后监管。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 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 称国家秘密),公司可以依法豁免披露该信息。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