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60319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业务规则和《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收购人及其他 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 关各方,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机构或个人。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 上交所发布的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