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富联(601138)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FIIFII(SH:601138)2025-10-29 09:33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 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应有 1 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由董 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 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 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