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股份(601233) -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提 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桐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条 本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法律责任等,是董事 会规范、审查、考核、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的依据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