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丰电器(605336) -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