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丰电器(605336) -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任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2 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过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话 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充分 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