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丰电器(605336) -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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