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丰电器(605336) -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 本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 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每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成员在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