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思德(60304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以公司名义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 必须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向上交所办理。 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事务的工作机构,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