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思德(60304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董 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董事会 负责。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