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 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