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进一步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收集与管理 职责,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并参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规定,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 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及相关单位,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的董 事长和总经理及委派到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重大信息报告 的义务人,对其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