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机构,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向董 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委员会的构成 (二) 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