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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拉斯(68872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LAPLACELAPLACE(SH:688726)2025-10-29 10:22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 人士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 1 批准。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 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