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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拉斯(68872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LAPLACELAPLACE(SH:688726)2025-10-29 10:22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 交所")的证券交易卖出,也可以通过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 持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上交所业务规则以及本制度规定。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 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 和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