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效 益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独立董事除外;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 业绩和个人业绩贡献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薪酬体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循市场规律,体现价值的原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要充 分体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和价值,在区域和行业内要有充分的吸引 力和竞争力。 (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