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AccotestAccotest(SH:688200)2025-10-29 10:22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2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名。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须由具备会计专业知识的 独立董事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