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股份(603609) - 禾丰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 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 业务。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