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股份(603609) - 禾丰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 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指定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