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000632) - 三木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 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公司重大投资行为,是指需要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 的重大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和其他投资项目,以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 理提出需要战略委员会审定的投资项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修订) 中国·福州 二〇二五年十月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科学水平和工作效 率,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委员均由董事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