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60380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 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重大事件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 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五)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如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其下属单位。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重大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