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立食品(603170) -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 动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 董事,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 场薪酬水平;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 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