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立食品(60317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海宝立食 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以及《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 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 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有 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 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