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福 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