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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RAYNENRAYNEN(SH:603933)2025-10-29 10:4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公司由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及其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 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相关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则的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