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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积极作用,保证董事会日常工作的有序、 规范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武汉科前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 第一节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是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自然人,由董事会委任及解聘。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基本任职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科创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