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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章程所定义的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 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