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前生物(688526) -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 过后,新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