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舍得酒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