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得酒业(600702) - 舍得酒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原则,薪酬水平、薪酬结构与公司高质量持续良性 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健全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适配公司发展战略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 分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董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整体薪酬策略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薪酬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薪酬包括但不限于基本 工资、绩效奖金、津补贴及其他福利,以全面薪酬进行内外部对标分析及薪酬策 略调整; (二)竞争性原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适配公司发展战略, 锚定同行业全国人才市场,且与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