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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600300) -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VVFBVVFB(SH:600300)2025-10-29 11:30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 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1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