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麦食品(00295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制度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 "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 [2006]128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 ")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 不限于其他方式)。 经营性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