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002079) -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 届满、解任或其他导致实际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其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 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七条规定情形之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 董事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