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固锝(002079) -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年10月)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和《苏州固锝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时,有表决 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实施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任期不应实施交错任期制。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六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保证 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有权提名公司 董事候选人。欲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十天之前向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