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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30091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 件的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 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担任。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