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互连(30091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秘办,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秘 办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人,职工代表董事一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一)召集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