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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3009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浙 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应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