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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龙互连(30091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 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暂缓或者豁免披露信息泄露。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