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3002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上市规则》中"独 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 性。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且具备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3.10 条要求的适当的专业资 格。 公司董事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