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3002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 施、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的 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 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正式公开披露。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